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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办公室:协调局机关政务公开,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、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办;拟订和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信息、安全、防火、计生、综合治理等工作;负责全县林业宣传工作;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。
2 、财务股:负责机关日常财务管理;负责各类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、使用和监督;负责监管机关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。
3 、营林造林股: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造林计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;负责指导全县各种商品林培育。
4 、资源林政管理股:组织指导权限森林资源管理,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督和统计;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使用;指导林地、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。
5 、森林公安分局:负责查处盗伐、滥伐等各种毁坏林木案件,负责查处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案件,负责查处越权发证、买卖伪造林业证件案件,负责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,负责有关治安案件等案件的调查、立案、侦查、采取强制性措施、提请批准逮捕、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治安处罚等工作。
6 、国有郏县林场:负责权限林木种苗、国有苗圃规划编制,林业培育与经营,森林培育与经营,护林防火,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,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,林木种苗产品质量检验与执法监督,林木种苗调剂,林业信息服务等工作。
7 、林业技术推广站:负责推广林业高新科技,开展林业科研、林业技术培训、产中、产后服务;做好全县林业育苗的宣传、发动、技术服务、统计工作;做好乡级林站的组建,帮助乡林站完成林站达标工作;协助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、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,配合开展资源调查、造林检查验收、林业有关统计;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交给的其它任务。
8 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:负责制定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,组织协调县域内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,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,及时准确发布病虫害情报,做好县域内林木种苗、林木、林产品等的产地检疫、调运检疫工作,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和扑灭工作。
9 、资源林政督察大队:负责监督种苗、林木等的凭证采伐和运输;负责查处无证采伐、无证运输、无证经营等林业行政案件。
10 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:承担县域内林业宏观研究和林业发展规划,县域林业区划和林业综合性规划,县域内森林资源调查监测,县域内林业生产作业调查设计等工作,指导生产单位实施林业作业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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