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郏县农机局是主管农机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主要职责:
(一)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行政管理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
(二)组织实施全县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、产品质量检验、鉴定和认证管理;
(三)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、农机推广、科技培训、农机供应、农机具维修、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与管理;
(四)负责农机化统计,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;
(五)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;
(六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及市农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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